中國特色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內涵
胡錦濤總書記指出,“建設生態文明,實質上就是要建設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、以自然規律為準則、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的資源節約型、環境友好型社會。”這深刻揭示了建設生態文明的內涵和本質。
生態文明是人類為建設美好生態環境而取得的物質成果、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總和。建設生態文明,并不是放棄對物質生活的追求,回到原生態的生活方式,而是超越和揚棄粗放型的發展方式和不合理的消費模式,提升全社會的文明理念和素質,使人類活動限制在自然環境可承受的范圍內,走生產發展、生活富裕、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之路。
建設生態文明,以把握自然規律、尊重自然為前提,以人與自然、環境與經濟、人與社會和諧共生為宗旨,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,以建立可持續的產業結構、生產方式、消費模式以及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為著眼點,以建設資源節約型、環境友好型社會為本質要求。
建設生態文明,內容非常豐富。從價值取向看,必須樹立先進的生態倫理觀念。人類是自然重要的組成部分。要尊重自然規律,推動生態文化、生態意識、生態道德等生態文明理念牢固樹立,使之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要素。從物質基礎看,必須擁有發達的生態經濟。對傳統產業進行生態化改造,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,使綠色經濟、循環經濟和低碳技術在整個經濟結構中占較大比重,推動經濟綠色轉型。從激勵與約束機制看,必須建立完善的生態制度。把環境公平正義的要求體現到經濟社會決策和管理中,加大制度創新力度,建立健全法律、政策和體制機制。從必保底線看,必須保障可靠的生態安全。有效防范環境風險,及時妥善處置突發資源環境事件和自然災害,維護生態環境狀況穩定,避免重大生態危機。從根本目的看,必須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。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、呼吸上新鮮的空氣、吃上放心的食物。這充分表明,在建設生態文明的價值取向、長遠目標、基本原則、主要途徑和保障舉措等方面,我們已經形成完整的認識成果,其核心就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、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。